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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信日期:2018-01-03 回复日期:2018-01-04 00:00:00
来信内容
回复内容
张笛:
您好!关于您咨询小孩更改姓名的问题, 按照《四川省户籍管理规范》第五十二条规定,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,应当经父母双方或监护人协商一致,提供变更理由申请且父母双方到场签字确认,并携带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进行办理。